黑明:自由撰稿人
先讲个小故事,日耳曼农夫查克早上醒来,准备去放羊,结果发现羊群中那个高高大大的领头羊不见了。他一开始怀疑是被狼叼走了,可是除了那只领头羊以外,其它的羊一只不少。一连找了几日,最终在邻居欧森的羊圈里,发现了他那只领头羊。欧森信誓旦旦地说,这只羊是自己的,不想还给他。俩人争吵了很久也没个结果。最终农夫把邻居告到了法官柯腊德那里,希望法官能够做出公正的裁决。 柯腊德刚经武士大会推举为法官还不到三天,农夫查克的诉讼是他接手的第一个案件。他非常重视,仔细聆听了原告和被告的一番陈述,双方各执一词,都讲得入情入理,实在难以搞清这只羊到底是谁的,那该怎么办呢?法官柯腊德想了一会,突然灵光一闪! 啪,柯腊德兴奋得啪了一下大腿,说:“带上你们的剑,决斗吧!” “决斗?”查克和欧森同时问道。 “是的,我相信神明会庇佑这只羊真正的主人,让他可以赢得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。” 这就是欧洲自古风行的决斗最早起源,在法学界有个名词叫做:“司法决斗”。 我在故事中提到日耳曼,是因为据记载,这个司法决斗最初是日耳曼人发明的,没办法,谁让他们出了名的好勇斗狠,本来一开始这玩意只限于私人之间,比如, “你瞅啥!” “瞅你咋地!” “再瞅一个试试?” “试试就试试!” 日耳曼人 后来这种私人之间的好勇斗狠慢慢就演变成了带有法律色彩的决斗。 公元501年,勃艮第国王贡德鲍规定,决斗可以视为一种辨别真伪的审判手段,并认为上帝会保证说真话者在决斗中取胜。由此,“司法决斗”正式走进历史舞台,这种独特的形式被众多欧洲国家效仿,持续了一千多年…… 司法决斗细分的话,大致可以分成四种情况。 1. 指控双方各执一词,难以证明事实。这种情况一般法官都会要求以决斗定高下。“行了,行了,说那么多没用干什么啊,你们俩要算个爷们,明天早上,你们在村口来一场男人间的对决吧,每人交点担保金,谁要不来,这钱可就归我了。 2. 欧森:“法官大人,我发誓,他污蔑我,我并没有偷他的东西,我的朋友约翰可以证明。” 约翰:“是的,法官大人,欧森不可能会偷查克的羊,他是我的朋友,他的为人就像莱茵河的水一样清澈。我以自己的名誉发誓他不可能会做这种事。” 查克:“天呐,法官大人,他们合起伙来隐瞒事情的真相,这只羊明明就是我的,它脖子上的记号,还是它刚出生时我给打上的。请不要相信他们的誓言!” 法官:“既然这样,查克,你和约翰决斗吧!” 约翰:“什么?为什么是我?被告人可是欧森!法官大人?” 法官:“既然你一力担保并发誓欧森并没有偷羊,那你就应该为真相与查克决斗,你如果拒绝,那么你一定是在撒谎。去吧!拿上你的剑。” 3. 法官:“乔治,你是否能够证明这只羊是欧森从你那里购得的?” 乔治:“是的,法官大人,绝对不会错,这只羊的妈妈生下它,就死掉了,因为没有奶水喝,我便把它卖给了欧森。正好我也不想再放羊了,准备在村里开一家铁匠铺。” 查克:“法官大人,乔治在撒谎,他们串通好了!!乔治,我要和你决斗,以证明你在撒谎欺骗法官大人!” 法官:“乔治,如果你讲的是真话,那你就和查克决斗吧,证明你没有撒谎!” 乔治:“哦,不,法官大人,我只是来做证人,可并不想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。” 法官:“但你事先可并没有要求你的朋友欧森保护你,代替你决斗,所以你不能拒绝,否则你就是在撒谎!” 4. 法官:“既然有这么多人帮助欧森宣誓并证明他的清白,那么这只羊一定是属于欧森的。我宣判欧森无罪!” 查克:“不,法官柯腊德,我对你宣判结果非常失望,你一定是得了欧森的好处,才做出这种违背良心的判决!我要与你决斗!!” 可以想象当时民风有多彪悍。 一开始决斗只适用于刑事案件,慢慢拓展到了民事诉讼,以决斗方式判决的案件越来越多。不过决斗可以适用的人则有限制,想决斗也得看你够不够资格,一般情况下决斗适用于所有拥有自由的男性,奴隶之间也可以进行决斗,要是向自由民决斗,则必须有领主的允许。贵族向奴隶发起挑战时,奴隶也可跟其一战!可如果奴隶向贵族发起挑战,贵族则有权拒绝!而且根据规定,奴隶跟贵族决斗时,贵族可乘马,但奴隶必须徒步。 决斗其实也有好处,它促进了社会就业问题,有人手无缚鸡之力,爬个楼梯都直喘,没法跟人决斗怎么办?没关系!出钱就行了。司法决斗的兴起,诞生了一个新的职业:“决斗士”,这帮亡命徒专门替别人参加决斗。而且还可以定期资助他们,只要你在外面惹了事,可以随时找他们代替你在决斗中KO对手!在意大利,还有专门的决斗士社团…… 在决斗中使用的武器,欧洲各个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,不过贵族喜欢用剑,平民多用棍棒。来到规定的决斗地点,在法官领主的见证下,发个誓言,说明决斗是公平的,便可以开始厮杀。当一方被击倒以后,对手一般会用膝盖压住他的胸部,除非求饶,否则对方会直接杀掉他(这跟古罗马角斗场的规则差不多).决斗基本都是单打独斗,也有极少情况下是群殴,如1396年苏格兰佩思发生的“部落决斗”,每方决斗士约30人,分别代表Chattan和Kay部落,他们于北部小岛上在国王罗伯特三世面前展开激战,前者获胜,决斗士中只有12人活着。 看起来似乎司法决斗促进了社会的尚武精神,并能解决一切法律问题,还简化了繁杂的取证,诉讼等等流程。但司法决斗却遭到了教会的反对。司法决斗被人们认为是秉承了上帝的旨意,是神的判决。可教会却不这么想,他们认为司法决斗过于野蛮残暴,说司法决斗秉承了上帝的旨意,是对上帝的蔑视!而且司法决斗与基督教义相违背。在几百年的时间里,欧洲各国教会逐渐在这一观点上形成一致,包括罗马教廷。教会多次发出意见书,希望摒弃司法决斗制度。可以说教会在推动取消司法决斗,改进司法审判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。 很多国家迫于教会不断的压力,对司法审判做出了改进,逐渐取消了司法决斗。像英国就由此发明了大巡回法庭和陪审团制度。 司法决斗被欧洲各个国家取消,不要以为这样就完了,彪悍的欧洲人民怎会罢休,告官有告官的规矩。如果民众私下里有什么纠纷,依然可以用决斗的方式来解决,而且不需要法院、主教、国王的许可,纯粹是私人行为,即荣誉决斗。 为了荣誉,来一场真正的战斗吧!最早荣誉决斗起源于意大利,引起决斗的纠纷有很多,互相看不顺眼,干!我怀疑你背地里骂我,干!你跟我老婆勾勾搭搭,干! 荷加斯《时髦婚姻之决斗》 总之还是那句话,生死看淡,不服就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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