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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诗歌] 【英诗鉴赏】The Road Not Tak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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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8-5 23:5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The Road Not Taken
by Robert Frost



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,
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
And be one traveler, long I stood
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
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n.

Then took the other, as just as fair,
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,
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;
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
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.

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
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
Oh,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!
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,
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n come back.

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
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:
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, and I---
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,
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6 00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
英诗中译

未选择的路


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,
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,
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,
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,
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。

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,
它荒草萋萋,十分幽寂,
显得更诱人、更美丽,
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,
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,

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,
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。
呵,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!
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,
恐怕我难以再回返。

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,
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,
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,
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,
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。



顾子欣 译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6 00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
作者介绍




罗伯特·弗罗斯特(Robert ·Frost )(1874—1963),美国诗人。生于加利福尼亚州。父亲在他11岁时去世。母亲把他带到祖籍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州。中学毕业后,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。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、教员,经营过农场,并开始写诗。他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,被认为是“新英格兰的农民诗人”。 弗罗斯特16岁开始写诗,20岁时正式发表第一首诗歌。他勤奋笔耕,一生ZG出了10多本诗集,其中主要的有《波士顿以北》(1914),《山间》(1916),《新罕布什尔》(1923),《西流的小溪》(1928),《见证树》(1942)以及《林间空地》(1962)等。弗罗斯特的诗可分为两大类:抒情短诗和戏剧性较强的叙事诗,两者都脍炙人口。弗罗斯特的抒情诗主要描写了大自然和农民,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北方的农民。这些诗形象而生动,具有很强的感染力,深受各层次读者的欢迎。他的叙事诗一般都格调低沉,体现了诗人思想和性格中阴郁的一面。弗罗斯特的世界观是比较复杂的,他把世界看成是一个善与恶的混合体。因此,他的诗一方面描写了大自然的美和自然对人类的恩惠,另一方面也写了其破坏力以及给人类带来的不幸和灾难。弗罗斯特诗歌风格上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朴素无华,含义隽永,寓深刻的思考和哲理于平淡无奇的内容和简洁朴实的诗句之中。这既是弗罗斯特的艺术追求,也是他事业成功的秘密所在。

弗罗斯特的诗歌最初未在美国引起注意,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,继续写诗,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•庞德的支持与鼓励,出版了诗集《少年的意志》(1913)和《波士顿以北》(1914),得到好评,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。1915年回到美国,在新罕布什尔州经营农场。1924、1931、1937、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奖,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、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。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。在他75岁和85岁诞辰时,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。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,但不像浪漫派、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。他不追求外在的美。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,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。他的诗朴实无华,然而细致含蓄,耐人寻味。著名的《白桦树》一诗,写一般人总想逃避现实,但终究要回到现实中来。《修墙》写人世间有许多毫无存在价值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墙。除了短篇抒情诗外,他有一些富于戏剧性的长篇叙事诗,刻画了新英格兰乡间人物的精神面貌,调子比较低沉,亦颇有特色。在格律方面,弗罗斯特爱用传统的无韵体和十四行体的各种变体,在节奏上具有自己的特色。

弗罗斯特常被称为“交替性的诗人”,意指他处在传统诗歌和现代派诗歌交替的一个时期。他又被认为与艾略特同为美国现代诗歌的两大中心。

弗罗斯特出版过十多部诗集其中包括他的成名作《波士顿以北》集,另外还有 《山罅》、《新罕布什尔》、《西流的小溪》、《见证之树》、《在林间空地》等。他的诗歌独具风格,以 口语人诗,生动朴实地描写了田园风光和农村日常生活。他的诗充满了美国的乡土气息,流传广泛,深为人们喜爱。


摘自百度百科,详细参见: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62277.htm
发表于 2008-8-6 00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这首好~~
 楼主| 发表于 2008-8-6 00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《未选择的路》是一首哲理抒情诗,它表面平易,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;看似倾诉个人经历,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。在这首诗里,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,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,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。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,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的。

百度抄得还算全乎,这段应该是从某一版美国文学作品选里弄出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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